各会员单位、各分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等文件精神,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面向各会员单位、分会和全社会(含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健康服务业领域标准化专家,参与协会团体标准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行业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在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评审能力;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与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的职务,从事标准化工作五年以上;
4.身体健康,愿意入选专家库,能够积极承担有关的技术咨询、评审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5 周岁。
二、专家职责
1.按要求参加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2.为协会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政策指导和专业咨询等;
3.根据标准研制进度和情况,出席相关标准论证会、研讨会以及团体标准审查工作(含书面和现场审核);
4.对协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5.取得所在单位必要的技术和专家资源支持,参与其他与团体标准建设有关的工作。
三、专家权利
1.参加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和专业技术评审;
2.取得合理的评审或咨询补贴;
3.参加协会组织的课题研究或调研活动;
4.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申报与聘任程序
1.填报材料。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自愿填写《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专家推(自)荐表》,并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
2.专家可选择单位推荐或专家自荐两种方式提交材料选择单位推荐的,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材料齐全后,请发送扫描件到指定电子邮箱;
3.协会团体标准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专家进行审查、遴选,同等条件下,经单位推荐的专家优先入库。入库专家名单将在协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书,聘期3年,到期后根据工作情况续聘或解聘;
4.在选聘的专家中,根据工作需要,选聘为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委员,参与协会团体标准决策工作。
五、报送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2.电子材料请发送至jkah365@163.com。
六、联系方式
协会团体标准办公室
联系人:余鑫,联系电话:0551-62837365。
邮箱:jkah365@163.com。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9楼。
附件: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专家推(自)荐表.doc
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
2024年3月14日
原文件:皖健业协〔2024〕14号关于征集遴选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专家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