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单位的权利义务
1.由协会颁发本届理事会相应级别团体会员证书和牌匾;在任期内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委派一名单位领导出席相应级别的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2.参与协会重大决策、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诉求、递交建议、提案的商讨;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协会将免费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讲座、代办各类法律文书等;
3.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会员单位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及会员单位之间的关系;
4.通过协会刊物、网站、微信,推介会员单位的产品和供求信息,宣传会员单位先进的经营理念和先进经验,促进会员单位更好更大更强地发展(会员单位每年享有杂志1-3P广告宣传、官微免费推广一次,官网作为推荐单位免费链接);
5.协助会员单位参与招商引资、博览会、投融资论坛、项目对接洽谈会等,促进行业间、企业间的经济合作;
6.定期邀请学术界、企业界专家、政府官员等,为会员单位讲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动态、品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7.定期组织会员企业积极走出去,参观考察优秀企业;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行业间及与政府各层次论坛、沙龙等交流活动;
8.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投融资相关服务;
9.享有协会科研成果推广、转化资源优先权;
10.享有协会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评优、评先、表彰等;
11.享有大型会议论坛的宣传、冠名、推荐的优先权;
12.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赴国内外学习考察、会展交流、学术研究和培训活动等各项活动的优先权;
13.享有协会向政府推荐获得健康服务产业研发、生产、销售等项目扶持的优先权;
14.享有协会专家团队提供的技术、策划、运营、管理、资源整合等各方面全方位的咨询服务优先权;
15.享有《安徽医学》及《中医药临床杂志》优先审稿、发表权;
16.享有全省各大医院健康体检费用优惠及专家等相关资源服务;
17.团体会员单位有义务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按期缴纳会费,积极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工作,协助开展有关学术、产业发展论坛和科普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