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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医疗护理员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2-20  【字体: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5 部委《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组织开展 2025年医疗护理员试点工作。请各会员单位积极支持参与,为健康安徽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为推动医疗护理员职业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丰富护理服务内涵,拓展护理服务链条,分担基础生活护理等非医疗核心业务的工作压力,使护理人员将更多精力聚焦专业护理操作,提升护理服务的精准性与高效率,促进多层次、全方

位的优质护理服务体系。

二、试点单位

全省部分会员单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三、试点内容

(一)岗位名称和职责

1.岗位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其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明确岗位职责。医疗护理员的岗位职责是在护士的指导和管理下,协助护士为患者提供生活护理工作。医疗护理

员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各试点医院应明确规定医疗护理员的工作职责和范围。

(二)明确准入条件

医疗护理员年龄应符合相关劳动法规,年龄在 18 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

务对象,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三证齐全。

(三)加强试点医院管理

1.规范医疗护理员行为。严禁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实行“六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收费。

2.规范服务价格。根据本地经济水平等综合因素合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实行优质优价、同质同价,提供差异化服

务,满足不同患者的服务需求。

3.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试点医院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服

务水平,优质服务患者。

四、组织实施

试点医院与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联合安徽省医管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试点服务协议。

五、联系方式

省健康服务业协会,联系人:余主任,联系电话:0551-62837365。

省医管健康产业集团,联系人:尹主任,联系电话:13905690443。

联系地址:合肥市红星路 1 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 9 楼。


附件:2025年医疗护理员试点医院申报表.doc

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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