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相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格遵照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依据《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5号)规定,进一步精简闲置分支机构,理顺协会业务体系,防范内部治理风险,持续提升办会质量与效能。经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撤销以下分支机构:
1.绩效考核分会
2.人文健康分会
3.老年与高血压健康管理分会
4.乳腺疾病健康服务分会
5.中医慢病管理分会
6.儿童生长发育分会
7.县级医院分会
一、撤销依据
根据《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5号)第九条:分支机构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撤销,或连续2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团体应当予以撤销。本次撤销工作按上述条款执行。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全面停止各类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7个分会即刻撤销,终止一切对外业务、学术会议、交流服务、宣传推广等活动,不得再以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及所属分支机构名义开展任何工作,严禁私自对外发文、挂牌、开展经营及公益活动。
2.上述分支机构原有牌匾、宣传素材等全部物料由协会统一回收,相关工作资料、台账档案统一归档留存;涉及的相关工作衔接、会员服务事宜,由协会统筹安排、平稳过渡。
3.强化合规自查整改。各分支机构需对照新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组织架构、名称使用、活动开展、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切实防范合规风险,推动本会分支机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