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
根据《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5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协会分支机构建设与管理,统一机构岗位称谓、理顺组织架构体系,经协会研究决定,自文件正式施行之日起,对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进行统一规范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8月1日起,协会各分支机构原有岗位称谓统一按规范要求进行调整:原分会“会长”称谓统一调整为“主任委员”,原分会“副会长”称谓统一调整为“副主任委员”。
二、不再保留各分会秘书长岗位称谓。其中,原分会“秘书长”岗位称谓统一调整为“秘书”。
三、请各分支机构立即完成自查整改,全面废止原有违规职务称谓,所有对外公示、文件落款、活动介绍、人员公示等场景,一律使用合规规范称谓,确保完全符合新规管理要求。
本规范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