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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届安徽省“江淮护理之星” 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1-08-05  【字体:

各会员单位、各市护理学会、各级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激励我省广大医疗护理人员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砥砺前行,奋力推进健康安徽建设,以优异的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由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联合安徽省护理学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安徽省“江淮护理之星”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

          安徽省护理学会

协办单位: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护理健康服务分会

承办单位:安徽省医管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推选范围及名额

(一)推选范围

1.所在单位是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团体会员,并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协会举办的活动。

2.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一线护士。

(二)推选名额

1.省级医疗机构推荐人选不超过4人。

2.市级医疗机构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

3.县级医疗机构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三、推荐条件

1.热爱护理事业,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品德高尚,服务优良,在护理岗位上成绩突出,是广大医护人员学习楷模。

2.具有大局观念和较强团队意识,医护关系、护患关系和谐,对病人一视同仁,在病人中信任度、满意率高,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评价。

3.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业务水平较高,勇于创新,在本行业中开展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

4.在国内外重大疫情、灾难救助等紧急医疗救援活动中成绩突出。

5.任职内无护理纠纷,无重大护理差错和事故发生。

6.曾获得过“江淮护理之星”荣誉称号及提名奖不再参加此次推荐。

护士长推荐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护士长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2.所在的护理团队工作规范到位,护理质量达标,病区满意度在当地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沟通技巧,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护理部主任推荐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护理部主任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2.积极探索护理改革,在行业标准制定、护理岗位管理、护士绩效考核分配、优质护理服务、专科基地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3.积极参与或组织护理团队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救治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所在的护理团队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声誉。

四、推荐程序

评选活动到9月底结束,评选活动分推荐、评审、公示、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江淮护理之星”评选推荐从2021年8月开始,由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和安徽省护理学会联合下文,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推荐条件,推荐上报候选人。

2.评审阶段:“江淮护理之星”候选人事迹于2021年10月将通过“江淮大健康”微信公众平台投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最终遴选出第三届安徽省“江淮护理之星”。

3.公示阶段:2021年11月。

4.表彰阶段:拟定2021年12月在第四届江淮论健暨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大会上举行颁奖盛典。

五、经费来源

推荐表彰活动所需全部费用由安徽省健康服务协会支付。对推荐人员及所在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材料报送

1.被推选人材料申报表(登录协会网站www.jkah.org.cn进入“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填写。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重推荐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充分体现时代特色的先进个人。

3.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各2份,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协会秘书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4.报送推荐人选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所在工作单位+姓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51-62837365,手机:13705511506,邮箱:jkah365@163.com,联系地址:合肥市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9楼。


附件:第三届安徽省“江淮护理之星”候选人推荐表.doc


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            安徽省护理学会  


                              202185

皖健业协〔2021〕11号关于开展第三届安徽省“江淮护理之星”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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