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分会: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皖卫传【2025】64号)公布的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审批结果,我会7个项目获得批准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实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须提前2周将项目办班通知及日程安排报送我会学术交流部,并在项目举办结束后1个月内反馈项目执行情况,同时将所有学员名册、原始签到薄(半日签到)、考试试卷、心得体会(手写200字左右)各1份报送我会核查上报(见附件2、3)。
二、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规定,不得更改项目编号、名称、负责人、内容及授予学分等项目信息。如举办继教项目时间、地点或师资变更的,必须在项目举办前一个月书面上报我会批准。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和考试(考核)等制度,不得违规收费和违规授分。项目举办期限不含报到和考试时间,3学时授予1学分。所有项目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不得跨年度举办。项目的网上执行情况反馈须在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
三、项目举办负责人应通知参加学习人员携带继教IC 卡或提供继教IC卡号。培训结束后,参加学习人员须提交培训心得体会至项目举办负责人,作为授予学分的依据之一。项目执行效果与项目申办负责人下一年度申办项目情况挂钩。每年省继教办将向项目评审专家反馈年度内项目执行情况。
四、省继教办对今年全省批准的项目按照10%比例现场督导抽查。重点督导抽查项目学时、内容、师资、签到及考勤考核等情况,并适时通报结果。督导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评审依据,严重违规者将直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五、为落实国家继续医学教育政策,自2025年开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再划分Ⅰ、Ⅱ类。
附件: 1.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2025年省级继教项目.pdf
2.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学员名册.doc
3.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签到簿.doc
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