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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安徽省“江淮护理之星” 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0-30  【字体:

各会员单位、各级医院: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励全省护理工作者在新时代、新征程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加大护理工作者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护理、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届安徽省“江淮护理之星”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

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护理健康服务分会

媒体协办:中安在线健康频道

、推选范围及奖项

(一)推选范围

1.所在单位是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团体会员,并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协会举办的活动。

2.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一线护士。

奖项设置

“江淮护理之星”“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部主任”

)推选名额

1.省级医疗机构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

2.市、县级医疗机构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护理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近三年来每年请病假或事假时间合计不超过30天。

(二)江淮护理之星评选条件

1.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三年及以上,在护理岗位上成绩突出,是广大医护人员学习的楷模。

2.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积极参加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工作,成绩显著。

3.勇于创新护理业务,具备护教研综合素质,在本专业领域“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

4.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护理服务,在病人中信任度、满意率高,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评价。

5.近三年无重大护理过失行为。

(三)优秀护士长(正、副护士长)评选条件

1.从事正或副护士长岗位管理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2.工作踏实,以身作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处理问题能力。

3.近两年科室无重大护理差错或护理过失行为而引发医疗纠纷。

4.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勇于创新在护理管理岗位上做出一定的贡献。

5.积极带领团队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开展护理科研与教学,所在的护理团队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声誉,在当地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6.科、院两级综合考评优秀者。

(四)优秀护理部主任(正、副护理部主任)评选条件

1.从事护理部正或副主任岗位管理满两年及以上。

2.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善于协调人际关系。

3.积极探索护理改革,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护理管理岗位上做出突出的贡献。

4.在护理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所在护理团队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声誉。

5.医院综合考评优秀者。

6.参与医疗护理员试点医院优先。

、推荐程序

1.推荐申报。各会员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按照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相关材料。

2.组织初评。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名单。

3.公众投票。通过“江淮大健康”微信公众平台投票。

4.评审公示。由评审工作小组根据投票情况,拟提出表彰名单报评选组委会集体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拟在第五届江淮论健暨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发展大会上举行颁奖盛典

5.宣传阶段。中安在线健康频道开设“江淮护理之星”展示专栏,江淮大健康公众号同步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通过全媒体矩阵推送,扩大活动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

五、材料报送

1.被推选人材料申报表(登录协会网站www.jkah.org.cn进入“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填写

2.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各2份,加盖公章后,于20241129日前报送至协会秘书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3.报送推荐人选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所在工作单位+姓名”。

经费来源

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单位和个人任何费用,评选活动所需经费使用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自有资金。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昌云,联系电话:0551-62837365,手机:13705511506,邮箱:jkah365@163.com,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9楼。

 

附件:附件1.第四届安徽省“江淮护理之星”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优秀护士长”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3.“优秀护理部主任”候选人推荐表.doc

 


 

         安徽省健康服务业协会            护理健康服务分会 

20241030日              20241030日

 文件PDF版:

皖健业协〔2024〕58号关于开展第四届安徽省“江淮护理之星”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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